潍坊国家农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产教联合体工作委员会考核办法

为调动潍坊国家农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产教联合体各工作委员会参与产教融合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各工作委员会作用,确保联合体内部机制运行顺畅,目标顺利完成。为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经联合体常务理事会审议,结合发展目标及各工作委员会职能,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成立考核小组

考核小组由联合体秘书长任组长,各工作委员会主任、联合体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秘书处人员等为成员,负责各工作委员会考核工作。相关考核数据由联合体秘书处进行收集整理。

二、考核程序

1.每年由秘书处根据各委员会职责和工作计划,起草考核标准、方案,理事会审议通过。

2.各工作委员会根据考核标准进行自评,自评结果报联合体秘书处。

3.各工作委员会于理事大会上,结合考核标准做工作总结。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标准进行评分。

4.联合体秘书处汇总统计,报联合体常务理事会审定。

三、考核标准

工作委员会考核评分定档:总分85 分为优秀;总分≥70 分为良好;总分≥60 分为合格; 总分<60 分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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